通知公告
项目编号:DL-YYX26002-2026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安全监护用工服务,项目业主为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优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安全监护用工服务;
2.2 项目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
2.3 项目类型: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临时安全监护用工服务;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甲方对乙方服务考核良好及以上,续签2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2.6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0万元
2.7 招标内容:投标人按需派驻经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监护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负责公司各类临时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护,包括作业票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核对、安全措施确认、动火(特级/一级/二级)监护、受限空间/有限空间监护、高处、吊装、临时用电、盲板、动土、断路及交叉作业监护、违章制止、气体检测监督、应急中止与现场处置、作业票闭环等;监护人全程在岗,不兼任施工作业,不同时监护多个互不连通作业点,擅离岗位应收回作业票并中止作业,符合 GB 30871-2022 及国家现行施工安全特殊作业管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优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创路68号景枫乐创中心A1栋309室)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获取期间如遇节假日正常休息)。
5.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满分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7.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4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8.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30:00
8.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创路68号景枫乐创中心A1栋309室会议室
招 标 人: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方水路168号
招标人邮编:210047
招标人联系人:向主管
招标人联系电话:18851781932
招 标 代 理:南京优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创路68号景枫乐创中心A1栋309室
代理机构邮编:211899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海涛、程玉滔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51788753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80920781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