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建投集团本级所需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债券承销、资产保险、专业咨询、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以招标人届时实际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必须提供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0.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提供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7月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3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招标文件不予发放。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最高限价: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50%(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单个标段不低于2500元),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s://njnaci.com/),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3号楼
联 系 人:陶玉欣
电 话:025-58530719
招标代理: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23室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17715289656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